“电视与我”征集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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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 :四川广电网络成都分公司 发布时间 : 2011-11-24
广电网络客户:
您好!多年来,广电网络在您身边为您提供多彩的信息服务,在三网融合的今天,新一代广电网络将继续为您提供更多更便捷的信息服务,在第16个国际电视日之际,四川广电网络成都公司特举办“电视与我”主题活动,邀请广大电视客户畅言电视与我的故事,畅想广电网络多彩的未来。
活动详情:
一、征文主题:“电视与我”
二、征集要求:以“电视与我”为主题,撰写自己与“老”电视等物件之间的文章,老影视作品的感悟等,须附上自己与“老”物品的合影。投稿文章文体不限,题目自拟。
三、征集时间:2011年11月22日—12月15日
四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一名:DOXTV一台,含卡(价值2200元)+Doxtv高清节目一年(价值1380元)+精美纪念册
二等奖两名:体感游戏机一台(价值1500元)+精美纪念册
三等奖三名:价值560元广电网络业务体验卡+价值100元的红旗超市购物券+精美纪念册
优秀奖50名:两张电影票(万达影院、太平洋院线任选)+价值50元的红旗超市券+精美纪念册
参与奖:本公司将赠予活动参与者精彩专业付费频道收视(老故事三个月、世界地理三个月、风云足球三个月、第一剧场三个月、现代女性一年)
特别感谢奖:对愿意提供展出所用物件的征集人,本公司将赠送12月底在东区音乐广场举办的大型主题活动邀展感谢函及小礼物。
五、参与方式: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,以微博、客服QQ、客服QQ邮箱、信件等方式进行。
A、新浪微博:关注“成都HD互动电视”,并成为粉丝。发起图配文的微博,@成都HD互动电视。然后以私信方式发送本人CA卡号(限广电网络成都公司客户)、电话号码、姓名至“成都HD互动电视”。
B、发送QQ信息:添加本公司客服QQ(804851872)成为好友,发送图配文的QQ信息,并附上本人CA卡号(限广电网络成都公司客户)、电话号码、姓名。
C、发送Email:编写图配文的email,发送至本公司客服电子邮箱(804851872@qq.com),内附本人CA卡号(限广电网络成都公司客户)、电话号码、姓名。
D、书信来稿:撰写符合主题的文章,内附合照,以及本人CA卡号(限广电网络成都公司客户)、电话号码、姓名,邮寄至四川广电网络成都分公司市场营销部(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12层1216室,邮编610000)
六、评选方式:以上所有方式送达的作品我们将及时刊登在公司官网www.cdxw.tv,并开设投票功能。截至12月15日获投票票数最多的前56名作品,均计入最终活动大奖评选。评选设有专家组,将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定,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作品。
七、注意事项
A、参评作品应为投稿者原创,所有征集照片、文章、老物件等的版权问题由参与者自行负责;送选作品本公司在半年内拥有其使用权;
B、本次活动本公司不向参与者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。
C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广电网络公司
四川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
2011-11-21